法制網訊 近日,浙江海寧市社會矛盾聯合調解中心(以下簡稱“聯調中心”)受理了一起感情糾紛引發的經濟賠償案件。整個案件從受理到結案僅用6小時,便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最終制止了矛盾的進一步激化,獲得了雙方當事人及其朋友的高度評價。
  餘某(男方)和聶某(女方)是合伙生意人關係,但雙方相處不久後,又對彼此產生了好感,於是又有了男女朋友關係。雖然相處時間僅有一年,但是餘某很放心的將所有財產放於聶某處保管,用於日常開銷和生意上的周轉。但就在不久前,他們分手了,因此男方要求女方返還他2臺電腦、一部手機、十餘件皮衣另加兩萬元現金。圍繞著到底該不該賠和到底賠多少的問題,雙方誰也不肯退讓。男方餘某甚至一怒之下,揚言一定要找聶某的家人出這一口惡氣。聯調中心人民調解員瞭解情況後,立即予以制止,並對男方進行說教。之後調解員客觀的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為雙方當事人說明矛盾的關鍵後,終於達成協議,最終由聶某返還餘某筆記本電腦一臺、手機一部和現金四千元。至此,這起感情糾紛引起的經濟賠償案件畫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
  經濟賠償案件的關鍵在於賠償金額計算,而本案件是由感情問題引發的,雙方的日常開銷和生意上的合伙人關係均無法用準確的金錢來衡量。因此究竟賠多少合理,成為了本案的焦點問題。於是,調解員將男方餘某放於聶某處財產的總金額統計後,再統計女方聶某自雙方同居後用於餘某的開銷。經過縝密的計算後,發現餘某當初放於聶某處的財產實則所剩無幾,而當時男方必然不願接受這一事實。於是調解員為男方說明女方聶某這一年來的各方面付出後,餘某瞭解到自己作為男人的責任和義務,客觀的完成調解。
  【調解札記】
  對於情緒激動的當事人,應首先安撫其情緒,單獨進行溝通調解,併為其說明矛盾的關鍵所在和自己行為的對錯,再進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溝通調解。某些特殊原因引發的經濟糾紛無法以準確的金額來判定賠償,此事因於情於理思考問題的同時,客觀的分析經濟上的來往,並依此作出最後的具體賠償金額� (胡騎龍)  (原標題:浙江海寧社會矛盾聯合調解中心迅速化解一感情糾紛引發的經濟賠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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